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天地 > 律师在线

勤工俭学发生交通事故,在校大学生能否主张误工费?

2024-06-14 16:57:45 来源: 妇女生活 作者:陈鸽

读者提问

  小张是师范学校舞蹈系的学生,暑假期间在朋友的介绍下到一家少儿舞蹈培训机构做舞蹈老师,每天工资100元。一天下班途中,小张骑自行车与逆行的机动车相撞,车损人伤。后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车主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发后,小张住院治疗20天。出院之后,小张同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就误工费一项发生争议:小张主张自己在勤工俭学,因为受伤耽误了工作,要求赔偿误工费;保险公司却认为小张是在校大学生,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无权要求误工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小张遂诉至法院。

  请问,小张是否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误工费?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到本案,小张虽然为在校大学生,但其已年满18周岁,具备劳动能力,在暑假勤工俭学期间遭受人身损害,无法继续工作,虽然她的工作不是固定的,但交通事故确实导致她实际收入减少,因此,保险公司应赔付小张误工费。

妇女生活杂志

阅读排行

Copyright©2023-2023 妇女生活杂志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3006013号-1 版权为 妇女生活杂志社所有 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我们 电话:0371—63581713 邮箱:fnshxd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