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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约定的财产,离异时合法有效

2023-12-01 16:29:17 来源: 妇女生活 作者:叶青

       婚后约定婚前房屋共有

  通常情况下,房屋产权证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拥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的一对年轻夫妻,在度蜜月期间,丈夫覃耀华给了妻子赵秀丽一个惊喜:主动提出与赵秀丽签订一份《婚内协议书》,约定其个人婚前在柳北区某住宅小区购买的一套按揭房,归他与赵秀丽共有。赵秀丽听罢,意外之余感到非常甜蜜。

  可事后,不知是什么原因,覃耀华并未将房屋所有权变更到夫妻俩的名下。赵秀丽虽心有不悦,但并没有说什么。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到了2015年,两人的孩子出生。生活压力大了,沟通少了,两人开始摩擦不断。

  2018年1月,覃耀华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赵秀丽诉至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审理中心),要求离婚。3月中旬,审理中心开庭审理时,赵秀丽认为孩子尚小,需要来自父母双方的呵护,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主审法官根据双方的答辩,认为他们还没有达到离婚的条件,驳回了覃耀华的诉讼请求。

  可之后,两人的关系依旧没有缓和的迹象。赵秀丽渐渐认识到,两人的感情再也回不到从前了,这样耗着对彼此都是折磨,便决定变被动为主动。半年之后的10月上旬,赵秀丽以感情破裂为由,将覃耀华告到了审理中心,请求依法判决两人离婚,孩子由她抚养,覃耀华婚前按揭所购房屋按照双方签订的《婚内协议书》约定,按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12月底,审理中心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覃耀华表示,自己同意离婚,也愿意将孩子交由赵秀丽抚养,但不同意赵秀丽关于讼争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说法。他认为,涉案房屋是其个人婚前购买的,虽然双方签订了《婚内协议书》,但是该协议书并未实际履行。因此,应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来确定该房屋产权归属。现在房屋所有权证书显示该房产已经登记在他个人名下,理所当然是他个人的婚前财产,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约定合法有效

  审理中心经审理查明:2010年7月中旬,覃耀华与赵秀丽登记结婚,8月中旬,两人前往某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婚内协议书》,约定:覃耀华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属以及所有装修、装饰和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归属夫妻共同财产;覃耀华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应立即协助赵秀丽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并将赵秀丽列为共有人。可是,两人之后并未实际办理变更手续。

  关于讼争房屋的归属问题,审理中心认为,因赵秀丽与覃耀华是在律师见证下签订的《婚内协议书》,该协议书为双方基于夫妻关系做出的约定,是两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不涉及第三方利益,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故该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讼争房屋仅登记在覃耀华名下,并未依照《婚内协议书》的约定将赵秀丽列为共有人并办理登记手续,但不影响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效力。所以,审理中心确认,讼争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房屋不能像蛋糕一样进行切割,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审理中心依法于2019年4月26日做出判决,准许赵秀丽与覃耀华离婚;孩子由赵秀丽抚养,覃耀华每月按时按数支付抚养费,且每月可利用周末探望孩子。另外,房屋归覃耀华所有,结合讼争房屋市场现价85万元,剩余按揭贷款20万元等实际情况,覃耀华补偿赵秀丽房屋共有份额折价款32万多元,房屋剩余按揭贷款由覃耀华个人负责偿还。

  (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我国离婚率的持续攀升,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往往会就夫妻间相互忠诚、家庭责任、财产债务、孩子问题及惩罚措施等内容签订诸如保证书、协议书、承诺书等文书,对某些财产、权利进行婚内约定。而这类文书是否全部有效,除了判断是否具备生效法律要件以外,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本案讼争的焦点就是夫妻婚内协议的效力确定问题。首先,夫妻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独立订立协议并独立承担约定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主体资格;其次,夫妻双方在第三人(执业律师)的见证下完成了民事行为(签订《婚内协议书》),足见协议是夫妻双方自由、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最后,夫妻双方约定处分的权利义务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的第三人利益,是将财产在彼此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具备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该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据此,法庭确定双方签订的该份婚内协议合法有效,夫妻讼争财产按双方约定条款分割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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