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摔倒 谎称工伤索要赔偿,是否构成诈骗罪?
2023-07-15 18:43:32
来源: 妇女生活
作者:
问:
我单位员工刘某在家做家务时不慎摔倒受伤,为了享受工伤待遇,他悄悄赶到公司,谎称其所受伤害发生在加班期间。
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刘某支付了各类费用合计15万余元。现在真相大白,请问刘某是否构成诈骗罪?如果属于诈骗罪,量刑会多重?
——陈先生(湖北恩施)
律师意见: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是指行为人所采取的手段能够让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使被害人因此而交付财物。
本案中,刘某隐瞒在家干家务不慎摔伤的真相,虚构加班期间受伤的事实,使公司基于错误认识而认可,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其做出赔偿,明显与之吻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刘某的涉案金额达15万多元,属于“数额巨大”,所以,他必须受到刑事制裁。